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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9月1日起实施化肥增值税

时间:2015/8/13 12:46:25陕西现代农业科技网点击:1406
我国为了更好的促进化肥行业的发展,我国将在9月1日起实施恢复对化肥征收增值税,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8月1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的化肥,统一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原有的增值税税和先征后返政策相应停止执行。 自1994年以来,国家对国内生产流通和进口的部分化肥品种一直实行征或者先征后返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在保障化肥供应、稳定农资 ...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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