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带动农户增产增收、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体系。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区别于传统农业经营体系的特征和优势。集约化是指以现代农业装备、人力资本、农业科技、农业服务等取代传统农业生产手段和要素,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专业化主要是指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和农业区域的专业化,通过分工协作提高农业生产率,实现区域农业规模经营;组织化是指农业主体的发育、相关农业组织的创新以及农业产业链的分工协作和一体化发展;社会化是指农业发展过程的社会参与和农业服务的社会提供。
近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和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快速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农业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不断创新,新型农业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与此同时,农业兼业化、村庄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等问题凸显,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城乡资源要素流动和配置不均衡,农业国际竞争力较弱,我国农业现代化面临的问题尖锐复杂。新形势下,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突破就农业论农业的框框,按照大农业的思路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方式,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农业向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探索发展农业产业联合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生产域开展企业化经营,发挥其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和辐射作用。积发展多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组织,按照积发展、逐步规范、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规范发展专业合作社,稳步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农户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经营。加大种养专业户、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户培育力度,把培育家庭农场作为重点,支持其从事大宗农产品生产、保障商品农产品供给,并发挥其对小规模农户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农村劳动力培训,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方式。坚持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积稳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并使之与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程度相协调、与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相适应。加土地流转风险防范,严防流转土地非农化、非粮化,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资源有效配置和永续利用,促进农业经营方式不断创新发展。积探索农业经营新模式,促进公司化、园区化农业实验区发展,利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优势,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方面,继续化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办好农技推广公共服务事业,发挥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基础性、主导性作用。建立公共服务机构人员聘用制度,全面推行以公益性服务人员包村联户为主要模式的工作责任制。另一方面,加快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通过政策扶持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支持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专业服务公司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经营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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