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是否可以保持稳定,从而为发展提供战略选择,将事关现代化的成败。以小农经济、制造、产业升级驱动的现代化道路来看当前三农政策,就可以对当前主流的三农政策话语作进一步的讨论。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华中科技大学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教授。
让进城农民工保留农村宅基地和住房,不仅降低了农民进城的风险,而且大地降低了现代化进程中出现不稳定的风险,保留进城农民宅基地因此成为一种风险分担机制,这是农民与国家的合谋,是风险成本而非浪费。
记者:现在有一种认识,当前农民进城了,农村宅基地却没有退出,出现了农村人口减少和农村宅基地面积扩大的倒挂。您是否认为农民进城却仍然占有宅基地是一种严重浪费?
贺雪峰:宅基地和住房的大特点是不可移动,因为不可移动,在不同区位的住房就具有完全不同的价值,过去上海流行的"宁要浦西一张床,不要浦东一栋房",即是如此。农民在农村的住房与已经形成经济聚集具有规模效益的城市住房,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
进城农民工之所以仍然要保留农村住房,其中根本的原因是,进城农民工对自己能否在城市体面安居有清醒而且理性的判断,就是仅仅依靠打工收入,他们即使在城里买得起房子,也很难全家在城市体面生存。年轻时进城务工,年龄大了,在城市难以立足,还是要返回农村,且回到农村居住比较舒服。他们留下农村住房,是为了防止进城失败而留的退路,这是一种风险防范机制,是退路也是基本保障。
保留进城农民工的宅基地,给了进城失败农民以退路,从而也就给了在现代化进程中应对危机的能力。在一般发展家,因为进城失败农民不再能退回农村,他们落入到城市贫民窟中,就成为"发展中不稳定"的重要助推器。之所以可以保持"发展中的稳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进城失败农民有退路。
因此,让进城农民工保留农村宅基地和住房,不仅降低了农民进城的风险,而且大地降低了现代化进程中出现不稳定的风险,保留进城农民宅基地因此成为一种风险分担机制,这是农民与国家的合谋,是风险成本而非浪费。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全面改革作了重要部署,土地制度改革是其中的重要域,也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所涉及的重要内容。以往的征地制度引起了很多非议,您如何看待我国现行土地制度及其所引发的非议?
贺雪峰:对现行土地制度虽然存在诸多非议,但我认为现行土地制度是一个其重要且精良的制度,是助推走出中等收入陷阱的利器,是大的制度红利。从我们在的调查来看,几乎所有地区的农民都盼土地被征收。道理很简单,征地补偿远高于农业收入,且征地往往还要拆迁,而拆迁所获补偿更是远高于征地补偿。
农民盼征地、盼拆迁这是一个被刻意忽视的常识。农民要求更高土地补偿,这本身并没有错,但并非提高了征地补偿,农民就会减少分享更大利益的要求,征地冲突就会下降。实际上,近10年,各地征地拆迁补偿都大幅度提高了,因为征地补偿而发生的冲突却更普遍且更激烈了。这就说明,并非仅仅提高征地拆迁补偿就可以解决征地拆迁冲突。
征地拆迁的农民并非农民,而只是城市近郊的农民,这部分农民只占农民总数的大约5%。实际上,这部分征地拆迁中冲突巨大,整个社会都认为他们利益受损严重的农民,却是农民中的势群体。即使在现行征地制度下面,这部分农民所得利益及其经济状况也远好于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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