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信息 >> 政策法规 >> 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时间:2017/10/26 14:43:10来源:陕西现代农业科技网点击:1903

  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化光伏扶贫用地保障,进一步细化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管理,切实加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的监管,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意见》指出,光伏发电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

  《意见》明确,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下达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的用地,予以政策支持,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

  《意见》要求,对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开展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的,省级能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建设要求、认定标准、监管措施,避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其中对于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布设光伏方阵的情形,应当从严提出要求。

  《意见》调,要加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监管,除文件规定的情形外,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中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的,应当按违法用地查处。布设后未能并网的光伏方阵,以及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项目退出时未恢复原状的,由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清理或责令整改。项目违反规定的,投资主体纳入能源域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国土资源部将根据行业管理需要,适时对各类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开展专项监测。

下一条:没有了

相关信息

    信息正在更新中...

发表评论

已有0条评论,共1903人参与,点击查看>>
评论内容:
验 证 码: 验证码 输入图片中字符,不区分大小写

热点资讯

政策法规

更多>>

行业动态

更多>>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媒体报道
-
法律申明

富平现代农业科技网 www.efuping.com  版权所有    备案号:陕ICP备14007084号

关键词:现代农业 陕西现代农业科技网 土特产 农副产品 农产品价格 农业科技网 农村合作社 农产品电子商务 现代农业技术 农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