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指导意见》(琼府〔2017〕65号)精神,按照“两年有起色、三年见成效、五年成体系”的总体安排和“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当年先创建,次年再认定,分年度推进”的具体要求,扎实有序做好2017年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申报工作。省农业厅9月14日在海口市举办“共享农庄”创建试点申报工作部署会。省农业厅办公室、计财处、种植业处、行政审批办、农产品加工处、信息中心、省生态总站等相关处室(单位)、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休闲农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休闲农业负责人、业务人员等80多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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