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公众关心的问题。安全农产品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为进一步提高各镇(街道、园区)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聊城东昌府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镇(街道、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在基层,安全监管的重点在镇(街道、园区)。东昌府区要求,要进一步化镇(街道、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达到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设备、有工作经费的“五有”要求;进一步化镇(街道、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管覆盖面达到100%;进一步化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规模种养企业标准化基地覆盖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化“三品”认证管理,农产品“三品”认证产量占辖区农产品生产总量的30%以上;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能力,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重点,一是详查农业生产主体,二是化现场检查督导,三是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四是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五是化质量认证和证后监管,六是普及推广农产品安全生产新技术,七是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八是积推进产销衔接和化应急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东昌府区要求,各镇(街道、园区)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要成立以镇长(主任)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导小组,按照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相关要求,统一组织落实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高度重视,已将该项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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