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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改组为何为宅基地制度改革划红线?

时间:2017/11/25 14:31:06来源:陕西现代农业科技网点击:2193

  在成功“破冰”之后,决策层又为农村“三块地”改革之一的宅基地制度改革划出两条“红线”。观察人士认为,这无疑将为后期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扩围划定好前进方向,改革进程也将更加稳妥。

  日前召开的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导小组次会议提出,拓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已经有了前期的实践基础,要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平衡好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除了上述官方已明确的三条底线之外,此次深改组会议还为宅基地制度改革划出两条“红线”即:不得以买卖宅基地为出发点,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土地规划研究中心主任严金明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指出,此举主要是因为在前期试点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出现操之过急的情形,违背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利益”这一初衷。

  严金明表示,现在不少农民实际上“亦工亦农”(在农闲时进城打工,农忙时又回到农村种地)或者“离土不离乡”(虽然不种地,但工作、人际关系等未离开乡村),对于这部分人群而言,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不利于保护农民利益。

  以买卖宅基地为出发点更是颠倒了改革的初衷。严金明指出,适当流转盘活宅基地对农民有利,但是一旦农民失去土地,又无法在城市中真正扎根,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未来改革将如何发力?

  2015年2月,33个县(市、区)被依法授权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据官方部署,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截至今年9月,云南大理等15个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已退出宅基地约7.6万户,退出面积约6万亩。

  一位土地制度改革域的专家对中新社记者表示,无论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还是闲置宅基地的盘活,通过改革,农民可以增加土地的财产性收益。上述专家表示,改革希望的是建立一个收益连接和共享机制,让资金和农民可以达成一种互利共赢的状态。根据现行规定,农村宅基地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

  在实地调研中发现,目前许多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主要措施是在确保“一户一宅”上,鼓励“一户多宅”的农民腾退多占的宅基地。一方面,这能解决许多“农二代”“农三代”没有宅基地可以申请的情况,另一方面,将许多无用的附属房、简易卫生间等拆除,能改善乡村环境。例如江西余江在2年多的改革中腾退了超3000亩宅基地,预计村集体收回的宅基地和空闲地可满足未来10年至15年村民新增建房需求。

  严金明指出,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发力重点先在城市边缘地区。随着城市化的高速发展,这些地区的农民大多已在城里就业、买房,并不依赖土地进行保障。其次,是通过土地整治重新规划乡村并对散乱的居民点进行归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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