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合肥市发布修订后的《合肥市惠民菜篮子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惠民菜篮子活动将有考核评价体系,“不合格”将无法得到奖补资金。
合肥市惠民“菜篮子”活动实施以来,规模由初的8家企业52个门店发展到覆盖全市4个主城区和3大开发区的30多家企业202个定点销售门店网络,连续多年被列入合肥市政府民生工程。多年来,惠民“菜篮子”通过成熟市场销售平台引导和调控农副产品价格的尝试,契合市场需求,体现价格管理创新,“稳价、惠民、利企”效果明显。
与此同时,也出现部分企业不按照要求开展活动,并被取消了“惠民菜篮子”资格。此次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监管手段和较为公平的奖补资金分配方式。通过政府监管、第三方审核、舆论和群众监督以及企业互评等综合手段,形成立体监管体系。
《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惠民菜篮子奖补资金管理制度,对惠民菜篮子活动考核评价体系以及相应的奖补资金竞争性分配办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其中,建立了考核评价体系。惠民菜篮子活动考核分为六项,包括:惠民菜经营门店惠民菜经营和品种情况、惠民菜价格执行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情况以及诚信经营情况。满分100分,物价部门依据每次考核得分分值,确定惠民菜篮子定点经营单位考评等次,作为考核奖励依据,并向企业通报。考核合格以上惠民菜篮子定点经营单位,给予资金奖补。95分以上为优秀,80-94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优秀企业基本奖励15%;考核良好企业基本奖励10%;考核合格企业不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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