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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通知陕科农发〔2014〕115号

时间:2014/6/12 11:11:01来源:陕西现代农业科技网点击:4432

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科技局、韩城市科技局:

     近年来,我省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科技特派员队伍已成为农村科技创新创业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我省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为了更好地发挥科技特派员的作用,推动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现决定启动省级科技特派员和省级法人科技特派员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科技特派员、法人科技特派员推荐

    省级科技特派员、法人科技特派员由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科技局、韩城市科技局在市级科技特派员队伍的基础上组织推荐,推荐范围为本市辖区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所属科技人员。部、省属单位可通过所在地市科技局推荐,也可向省科技厅直接申请。

    1、省级科技特派员

    推荐条件:热心“三农”工作;志愿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结成创新创业共同体,为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一般为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科技服务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拥有相关科技成果人员优先。

   2、省级法人科技特派员

推荐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单位;本单位有10个以上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服务和创新示范;产业链推广参与程度高;带动周边群众依靠科技致富作用明显;科技转化和推广作用发挥好的省级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和产学研结合发展的大学、科研院所优先。

   3、参与近年来开展的“千人进千社、千技惠千村”行动的席农艺师,且成绩突出的优先推荐;100名省级席农艺师按服务地域推荐;批准为农技服务“大荔模式”建设县的大荔模式推广企业按法人科技特派员优先推荐。

    二、省级科技特派员、法人科技特派员认定及优惠政策

在市级科技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由省科技厅根据近年科技服务工作情况择优认定,并统一颁发证书。

被认定为省级科技特派员、法人科技特派员除享受省上相关政策外,在省级科技项目申报、立项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三、名额分配

    西安市、咸阳市、宝鸡市、渭南市、榆林市、延安市、安康市、汉中市、商洛市及杨凌示范区各推荐40名省级科技特派员、15个省级法人科技特派员,铜川市推荐30名省级科技特派员、10个省级法人科技特派员,韩城市推荐10名省级科技特派员、5个省级法人科技特派员。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科技局、韩城市科技局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省级科技特派员、法人科技特派员的筛选、推荐工作,并于6月10前正式行文将推荐表(附件1、附件2)、汇总表(附件3、附件4)一式二份报送至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D206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纪波    何煜

    联系电话:029-81292868    18509207637

    E-mail: kjtpy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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