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发展家庭农场不改变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及农业用途,鼓励和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向家庭农场流转,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了镇办、市级、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体系。
他们规定家庭农场以农业收入为主,生产经营相对稳定,土地流转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从事种植业的家庭农场,粮食耕种面积在100亩以上,果园面积30亩以上,设施蔬菜面积20亩以上,露地蔬菜50亩以上;从事养殖业的家庭农场,牛存栏100头以上,猪存栏300头以上,羊存栏200只以上,鸡存栏1万只以上;从事花椒、核桃、苗木等面积在100亩以上。
韩城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申报实施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入户、农技推广、农业标准化等涉农项目,支持鼓励家庭农场参加农业保险和农业担保,并享受保险保费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的申报认证和注册商标,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保障家庭农场生产设施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需求。
按照“市抓示范、镇抓发展”的原则,韩城每年至少培育2个以上的家庭农场,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积探索新型发展模式,推动了家庭农场步入升级壮大的快车道。
文章来源:www.efup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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