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经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了2015年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导
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导,精心组织,按照各专项指南要求,抓紧组织2015年农业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申报。
二、提高项目编报质量,合理设立绩效目标
项目申报工作要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由项目单位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以及附件规定的项目申报格式,认真编制项目申报书,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认真填报项目申报信息,不得漏项、缺项。
三、严格项目审核,按程序申报
各市农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辖区内所报项目进行审核、论证,按照确保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对拟申报项目按专项资金类别进行分类汇总、排序(汇总表请用项目资金申请表格式),按时报送。
四、其他要求
1.申报项目中符合政府采购的事项,须按政府采购程序及要求办理。
2、2015年度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并行申报的方式,各单位要在按时报送纸质文件资料的同时,通过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库系统进行申报。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及时审核项目单位上报的项目信息。专项资金项目库软件地址: http://xmk.sf.gov.cn。2015年专项资金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30日。
3.财政直管县项目申报要纳入所在市区统筹考虑。项目申报有具体要求的按各专项项目指南规定执行。
4.请各单位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各1份,抄送省农业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及相关业务处室各1份,电子版发送至nytjhc@163.com。
5、凡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的,在符合项目要求和相关程序的情况下,可优先支持龙头企业申报。
6、商洛市、宜川县要根据指南要求,化资金统筹,提出专项资金整体方案,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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