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农业部、财政部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组织开展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改革和建设试点申报认定工作揭晓,在农业部、财政部《关于选择天津市武清区等21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的通知》〔农财发(2013)13号〕中,富平县作为21个市、县、区之一,被认定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成为陕西省入围的县。试点期限为2013年-2015年,共3年。每年将给予一定的试点扶持资金,将为富平县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快速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进程,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注入新的活力。
富平县作为国家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先行试点,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探索并逐步建立“新型经营主体+订单农业+财政资金+金融资金+保险资金+其他资金”有机结合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加快探索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主的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新路子。到2015年,全县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40%以上,粮食总产水平稳步提升,单产比2012年增加20%以上,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加10%以上,达到15000元。
通过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有利于从根上解决农业投入不足问题,探索并逐步形成以国家财政、信贷投入为导向,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投入为主体,有关农业项目资金、社会资本、工商资本及个体投入为补充的农业投入机制;有利于现代农业科技的运用;有利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规模效益,促进专业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的农业产业化格局的形成;有利于新农村建设,优化、绿化、美化、亮化农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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