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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苹果、琯溪蜜柚等出口欧盟将获地理标志保护

时间:2015/5/22 8:43:01来源:陕西现代农业科技网点击:3278

4月16日,由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中欧地理标志品建设研讨会在河南郑州举行。研讨会上,陕西苹果、琯溪蜜柚、平谷大桃、金乡大蒜、东山白芦笋、蠡县麻山药等十种获得欧盟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被正式授,将在欧盟27国获得等同于欧盟地理标志产品的严格保护,对于产品出口欧盟、提高知名度和附加值,树立品形象,进而促进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位列“10+10”地理标志互保试点产品清单的还有龙井茶、盐城龙虾、镇江香醋和龙口粉丝。

据了解,中欧“10+10”地理标志互认互保试点项目自2007年启动,经过中欧双方政府机构、专家和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的共同努力,与欧盟各自10个地理标志产品于2012年11月全部获得对方的批准保护,标志着中欧“10+10”地理标志互认互保试点项目圆满完成。

地理标志究竟有何作用?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的定义:地理标志是指原产于某一成员国土上某个地区或某一地点的的产品的鉴别标志;标志产品的质量、声誉及其他确定的特征主要决定于其原产地。

由此可见,地理标志虽然不是商标本身,但由于产品蕴含了产区特性,从而地理标志就像产品商标一样,从一定意义上代表了出产于该地区的产品质量。

根据法国律师Paul Roubier所着的《工业产权法》介绍,法国在1982年就颁布了关于简单地理标志保护的法律,对乱用原产地的生产商给予处罚 。例如在这部法令下,阿尔及利亚的苹果不能被标识为西班牙苹果。

成功授后,获认证产品的产区政府和检疫机构纷纷发布了这一喜讯。其中,据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消息,福建漳州平和县已建立94个总面积为21万亩的琯溪蜜柚出口基地,并有通过无公害认证、绿色认证和GAP认证的果园70多家,年出口量逾10万吨,其柚类品价值、种植面积、产量、产值、市场份额、出口量均为,

山东检疫局消息称,2014年金乡大蒜出口到世界各地140多个国家或地区,共18114批、82.9万吨、货值6.33亿美元,出口量占出口大蒜的48%。

陕西省质监局则表示,将以此次互认为契机,积协调有关部门,向省内相关企业宣传《推动-欧盟“10+10”地理标志互认试点产品国际化运用的实施意见》,提高企业使用“陕西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积性,为“陕西苹果”进入国际高端市场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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