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总 则
条 实施退耕还林(草)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根本和切人点。为规范全省退耕还林(草)作业设计,保证退耕还林(草)目标、任务及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计划退耕还林(草)范围内退耕地和宜林地人工造林种草。
第三条 作业设计的主要任务。
1.将退耕还林(草)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农户;完成农户造林种草登记卡填写和退耕还林(草)合同签订工作。
2.现场落实各小班造林(种草)技术措施,提出进度和质量要求。
3.按有关标准、规程、规范,进行种苗、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幼林抚育管护等配套措施设计。
4.预算完成退耕还林(草)所需各类苗木数量、用种量和用工量及必需的物资量,并落实到农户。
第四条 退耕还林(草)作业设计由县级林业(农业)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作业设计以行政村为单位,一个村退耕还林(草)任务完成不超过两年;要求一次设计,分年度实施,且做到每村一图一表,每户一卡。
第五条 作业设计须经地(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报省林业主管部门备案,才能进行施工。
第六条 作业设计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若确需调整,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二章 作业设计的指导思想、依据和遵循的原则
第七条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朱镕基总理"退田还林(草)、封山绿化、个体承包、以粮代赈"的十六字关键措施,以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控制水土流失,防治土地荒漠化为重点;以扩大和恢复林草植被为中心;把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与地方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紧密结合起来,处理好长远与当前、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建设新的区域林业生态体系与产业体系。
第八条 作业设计的依据
1.国家《造林技术规程》、《育苗技术规程》。
2.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人工造林、更新实绩核查管理办法》(试行)和《人工造林、更新实绩检查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3.陕西省造林标准DB/T61-142-93;
4.国家有关退耕还林(草)的政策规定。
5.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任务。
第九条 作业设计遵循的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统一规划,突出重点,以村为单位,以小流域为单元,集中连片治理。
2.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当地立地条件及资源的分布规律,坚持以人工造林(草)为主,人工造林(草)、封山育林(草)、飞机播种造林(草)相结合,宜林则林,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
3.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兼顾,以生态效益为主的原则。综合运用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合理布局林种、树种结构;尊重农户意愿,选择适宜的乡土树种和经济价值较高的经济树种,实现生态、社会、经济的良性循环。
4.坚持以科技为依托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增加科技含量,提高质量。
第三章 调查设计
第十条 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成立作业设计导小组,组织设计队伍,培训设计人员,制定工作细则,安排设计日程等。
2.资料准备
(1)搜集本地已建和正在建设的工程规划图,施工检查验收图和土地详查图及国家新近编绘的
1:10000或1:25000地形图。
(2)搜集设计地区地质、地貌、水文、气象(温度、光照、降水量)、土壤植被等资料。
(3)搜集设计地区社会经济有关资料,主要包括人口、农户数、劳力,人均耕地面积、人均经营经济林面积、经济收入、生活水平,当地政府实施退耕还林(草)的措施等。
(4)搜集种苗生产现状。主要包括种苗品种、来源、数量、质量、等级及解决种苗费用的途径等。
(5)搜集整理有关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包括整地、造林、补植、幼林抚育等项目劳动定额及种苗等市场价格。
3.其它准备
包括必要的仪器、工具、办公用品、劳保用品、调查用表、交通工具及经费等。
第十一条 区划
退耕还林(草)作业设计区划,分为乡(镇)、村、小班、农户四级。
1.乡(镇)为组织单位;
2.村为实施单位;
3.小班为设计单元;
4.户为基本统计和施工单位。
第十二条 外业调查
采用1:10000或1:25000地形图,按照退耕还林(草)任务,以乡镇为总体,对拟实施区域逐块进行作业地块调查勾绘。调查勾绘必须现地进行,并认真填写小班调查设计卡,全部记载小班地形地貌特征、部位、海拔高度、坡向、坡度、坡位、植被、土壤、土壤侵蚀、水土流失类型和程度,根据各项因子,现地确定治理模式。小班调查设计卡填写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地类:农地、荒山荒地、灌丛地,其它。农地分退耕地和自垦地,当退耕地为梯田、台田时,按退一 梯、退一台记载。
2.坡度:填写实际坡度,地类为水平梯田、台地时,按山体坡面坡度记载。
3.对区划小班中的暂不作业面积按5%、10%、15%……扣除。
4.在一个小班中,川、台地面积在5%以内(包括5%)时按坡地对待;超过5%时,分别不同地类记载。
第十三条 面积量算
1.要求
(1)面积量算以小班为单位,并统计到村,分解到户。
(2)面积以亩为单位统计,保留1位小数。
(3)每个小班(地块)必须计算两次,误差在允许范围内时取两次平均值。
2.面积量算方法
(1)现地确定:对能在现地确定出准确面积的小班,可在现地确定;对在现地无法确定面积的小班可用下列两种方法。
求积仪法:使用前,必须对仪器进行核对,两次误差规定为:
读数 15以下 16--20 21--100
允许误差 0.3 0.4 0.5
读数 101_140 141_180 180以上
允许误差 0.6 0.7 0.8
网点板或方格纸法:
在没有求积仪的情况下,可采用网点板或方格纸(计算纸)法。两次误差规定如下:
面积(亩) 15以下 16--60
误差 ±2% ±3%
面积(亩) 61--100 101以上
误差 ±4% ±5%
第十四条 造林设计
1、造林设计的要求
(1)长城沿线风沙区以营造防风固沙林为主;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和渭北黄土高原以营造水土保持林和农田防护林为主;关中河谷阶地以营造护路、护岸、护渠等防护林为主;秦巴山地以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为主。防护林面积不得低于80%。
(2)坡度在25度以上,只能营造防护林,不允许营造经济林。
(3)林种、树种配置时,要从保持水土出发,尽可能设计混交林。可采用林种、树种之间带状或块状混交。如经济林可在带间营造生物防护带(灌木林或草)或沿地块周界营造2--3行生物防护带(灌木林)。
2、造林设计内容
造林设计包括任务落实,林种配置,树种选择,造林方法,整地方式,幼林抚育年次,病虫害防治措施等内容。
(1)造林任务:将每年上级下达任务,落实到乡、村、山头地块,分解到户。
(2)林种配置:以营造防护林为主,在坡度较缓、立地条件较好的地段可配置用材林;立地条件优越、交通方便的地块可适当营造经济林。
(3)树种选择:根据立地条件、树种生物学特性和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造林树种。造林树种以适生、经济价值高、防护效能好的乡土树种为主,同时积引进经过检疫且在当地试种成功的外来优良品种。秦岭以南普遍山高、坡陡、土薄;秦岭以北又普遍降水量偏少,土壤肥力不足,立地条件相对较差,因此造林树种应选择抗逆性的树种。常见的防护用材树种,乔木主要有油松、侧柏、落叶松、樟子松、华山松、马尾松、巴山松、柴松、杨树、柳树、栎类、山毛榉、桦木类、刺槐、泡桐等;灌木主要有沙柳、沙棘、柠条、紫穗槐、花棒、踏郎、山桃、山杏等;草本主要有沙蒿、沙打 旺、龙须草、苜蓿、草木樨等。果木类主要有苹果、梨、桃、杏、枣、葡萄、板栗、柑桔、柿树、
猕猴桃等;其它有漆树、花椒、桑、杜仲、银杏、茶叶、油桐、油茶、山茱萸等。
选择造林树种时,应注意因地制宜地尽可能多设计一些混交林,特别是针阔混交林、乔灌混交林和乔灌草复合林。针叶树必须全部使用容器苗。
(4)整地:从保持水土的角度出发,确定整地方法,严禁全面乱垦乱挖、甚至砍灌造林毁林造林。一般的整地方法有:带状整地,反坡梯田、水平沟、水平阶、鱼鳞坑、穴状等。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选择整地方法和规格。整地时间应安排在造林前一年至少前一季进行。
(5)种苗:种苗设计包括等级、数量、质量及其处理技术等。设计时根据部颁《造林技术规程》和《陕西省主要造林苗木质量规格》分别不同树种予以确定,种子必须经过检验合格,苗木必须达到Ⅱ级以上质量标准,并对种苗来源(自产或采购)予以说明。
(6)造林密度:按照《陕西省主要树种人工造林密度表》中要求或当地习惯栽植密度确定造林密度。
(7)造林:造林设计包括造林方法时间和技术要求等内容。造林方法一般分为直播、植苗和无性繁殖(即压条、埋干、插条等);造林时间为春、秋、雨三季设计时分别不同造林树种提出技术要求。
(8)补植:对检查后,成活率达不到要求的小班,必须进行补植,按规定期限达到初植密度要求。
(9)幼林抚育:幼林抚育设计包括年次、时间、作业项目等内容。一般防护林、用材林造林后要连续抚育3年,每年1--2次;经济林每年都要抚育。作业项目包括松土、培土、间苗、病虫害防治等。
经济林还包括修剪、灌溉、施肥等。
第十五条 种草设计
1.草种选择
(1)多年生草本植物;
(2)根系发达,具有固土、固沙作用;
(3)产草量高,更新快;
(4)能做饲料。
2.种草设计内容:包括种草方法、时间、整地方法等内容。
第四章 作业设计图编绘
第十六条 比例尺一律采用1:10000或1:25000地形图转绘。
第十七条 成图单位:以村为单位成图。
第十八条 图面要求
1.以小班为单位绘真形,面积小于小上图面积的小班在图上标明具体位置(点位示意)。
2.1:10000地形图小上图面积6亩,1:25000地形图小上图面积15亩。
3.小班注记:小班注记用分子式表示:
小 班 号
小班面积-可作业面积
当小班面积和可作业面积相等时,注记一个面积。
如 4 10 50.5-45.5 30.5
4.图例:执行原林业部颁《林业图例》。
5.图名:X X年X X县X X乡X X村退耕还林(草,)作业设计图。
6.图签:注明绘图人、绘制时间、比例尺等内容。
第五章 成果汇总
第十九条 基本要求
1.按照农户-村-乡(镇)-县(市、区)自下而上统计汇总。
2.统计单位:面积以亩为单位,长度以米为单位,重量以公斤为单位,种苗以株(或公斤)为单位。统计汇总表一律取整数。
第二十条 统计汇总项目 设计、统计表共10类,必须按表中所列项目进行设计、统计。
1.年度社会经济情况统计表(表1)。
2.年度土地利用现状表(表2)。
3.年度土地利用规划表(表3)。
4.年度退耕还林(草)小班作业设计一览表(表4)。
5.年度退耕还林(草)任务统计表(表5)。
6.年度退耕还林(草)分树(草)种任务统计表,(表6)。
7.年度农耕地造林分坡度级任务统计表(表7)。
8.年度农耕地种草分坡度级任务统计表(表8)
9.年度退耕还林(草)种苗需要量统计表(表9)
10.退耕还林(草)用工量统计表(表10)。
第六章 作业设计方案编写提纲
第二十一条 前言
简述任务批文、设计单位、设计人员组成、设计时间等。
第二十二条 基本情况
1.自然条件:简述地貌、地形、土壤、植被等。
2.气候条件:简述气温、日照、降水量、无霜期等。
3.社会经济状况:简述人口、户数、劳力、人均耕地面积,人均现有经林等。
第二十三条 作业设计
1.指导思想
2.设计原则
3.设计任务
(1)退耕还林(草)面积。
(2)退耕还林分树种面积。
(3)退耕还林分林种面积。
(4)退耕还草面积。
(5)退耕还林(草)种苗需要量及种苗来源、资金渠道。
(6)退耕还林(草)用工量及供应途径。
(7)主要技术措施。包括整地、造林、补植、幼林抚育和病虫害防治等。
第二十四条 保障措施
提出完成退耕还林(草)任务的具体措施。
第七章 作业设计的审批及报送程序
第二十五条 退耕还林(草)作业设计必须于造林前完成,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合格后,以县政府正式文件上报地(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一式三份)。报批的作业设计包括作业设计说明,各类设计、规划、统计表,作业设计施工图。
第二十六条 设计成果须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1份备案(含批复)。县(市、区)所需成果资料份数自定。设计批复后,县林业主管部门必须及时通知退耕还林(草)乡(镇)、村,以便作好退耕还林(草)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林业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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